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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资委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来源:  日期:2017-05-11 【字号:

  2016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兴市”“人才强市”三大战略,全力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龙岩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2016年,市属国有企业运行态势总体良好。截止201612月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960.32亿元,比增17.09%;负债总额581.28亿元,比增16.65%;所有者权益379.04亿元,比增17.78%。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97.73亿元,同比增长12.05;实现利润总额7.40亿元,同比下降20.01;实现净利润5.82亿元,同比下降25.47;已交税费总额6.19亿元,同比增长28%。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13.71%。 

  (二)企业投融资情况 

  1.坚持项目带动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创业创新、投融资、人才聚集“三大平台”,着力在项目落地攻坚战役中当“主力”、打“前锋”根据《龙岩市项目落地攻坚战役实施意见》要求,市国资委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项目攻坚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进一步落实责任,挂图作战,有序推进。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企业、挂钩项目制度,切实为项目推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市国资委将市属企业项目落地攻坚战役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评内容,并加大了考核权重,与薪酬奖惩相挂钩。 

  2016年,市属国有企业共实施项目178项目,计划总投资621.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9.94亿元,已完成投资144.58亿元,占年度投资的120.54%。在2016年全市实施的项目攻坚重中之重项目中,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或参与的项目有6个(龙岩中心城市路网工程、万安溪引调水工程、龙岩保障房建设工程、龙岩中心城市市政提升美化工程、东肖新城开发工程、龙津湖片区改造等),总投资34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6.97亿元,已完成投资86.407亿元。 

  2.强化融资保障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投融资主体作用,紧紧围绕重点项目融资金,着力为政府性公益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016,市属国有企业共新增融资167.05亿元,其中:工发集团新增融资34.65亿元,成功发行定向债务工具 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6亿元,短期融资券4亿元,龙净环保股票质押2.8亿元;交发集团新增融资44.13亿元,发行中期票据6亿元,取得国开行项目贷款9.37亿元,农发基金4.1亿元,政府性债务置换16.63亿元;城发集团新增融资40.54亿元,取得国家开发银行贷款9.6亿元,农业发展银行贷款7.9亿元,政府性债务置换10.63亿元。水发集团新增融资2.02万元。汇金集团新增融资32.98亿元,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券10亿元。铁建公司新增融资12.43亿元,其中成功发行16铁建企业债券8亿元,期限5+2年。 

  (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1.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年以来,市属国有企业分别省能源集团、中石油、中建路桥集团、省建工集团等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生成了一批项目。工发集团与省能源集团所属福能股份合资设立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开展售电侧改革相关业务;所属龙马汽车工业公司与民营企业无锡丰晟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易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年产15亿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并参股民企福建易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发集团与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漳武高速永定至上杭段项目;城发集团、交发集团与省建工集团所属建工环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成森集团等民营企业合资成立了福建省建豪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龙岩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项目;汇金集团与龙岩紫荆研究院合作共同建设年产10000立方米SCR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首期投资1.2亿元);新龙马公司顺利完成资产重组。20164月举办的省国资委、省属企业与龙岩市项目合作对接会,共签约32个项目,总投资449亿元目前,有10个项目(不含城发集团与福能集团合作的卓鹰卓龙美仑·生态城项目及龙岩大道东片区A地块开发项目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3.6亿元,占总投资的16.13%,其余20个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铁建开发公司所属铁投公司与西安经济合作社合作成立龙岩铁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铁路安置地块房地产开发业务。 

  2.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同时,商业类又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进一步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3.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对产业相关、业务相近、资源相同的企业进行再分类、再整合,去年以来,先后组建了文化旅游发展集团、人才发展集团同时,积极探索对现有市属国有企业中产业相关、业务相近、资源相同的企业(如贸易、物业等企业)进行再分类、再整合,力求形成一批主业突出、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 

  4.规范薪酬分配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意见》、《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市委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岩委办发〔201627号),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以经营业绩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奖惩与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5.推进政资、政企分开。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的通知》(龙政综2015〕32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工作,将脱钩后的企业纳入市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市国资委组建了龙岩市龙腾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20161月,完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的13家改制企业的划转接收工作。 

  (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 

  一是强化产权监管。严格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确保国有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组建了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企业产权转让、资产租赁等行为。二是强财务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企业资产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数据的审核工作;制定《2016年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议指标评分细则》、《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推行以财务信息化建设平台为基础的财务中心管理运作模式采用“人员集中、资金集中、重大财务事项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防范财务风险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和监事会监督。制定出台《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龙岩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监事会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所监管企业审计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促进审计监督和监事会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企业内审工作情况等报告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大监事会检查力度,增加检查次数,扩大检查面,去年4月组织监事会力量对4家企业开展了企业融资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1项,向市政府提出建议9条;去年10月组织开展监事会年度集中检查,发现问题101项,提出整改意见34条。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力度,2016年共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19项(其中工发集团5项,交发集团2项,城发集团8项,土发集团1项,鸿盾保安集团3项),审计发现问题93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76四是强化监管严控风险。制定下发《关于强化国有企业监管严控企业经营风险的通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企业风险防控。加强大额资金调度管控,严格应收款项管理,建立债务人资信调查制度、企业债权清收责任制度,制定严格的债权核对和催收办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针对工发集团所属控股企业德晖实业事件,市国资委先后9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德晖实业事件处置工作,积极督促、指导工发集团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损失。五是规范投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龙岩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制定下发了《2016年度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累计组织检查100余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86份;在监管企业中全覆盖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达标率100%,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市国资委连续五年被市政府评为龙岩市非专项整治优秀牵头单位。是理顺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市国资监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四大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理顺行业主管部门与市属国有企业的关系。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1.着力强化党建工作主业意识。市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市国资系统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 

  2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市国资系统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市管企业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成立了五个督导小组,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做到“规定动作”高标准、严要求,“自选动作”创特色、求实效,做到全系统全覆盖、齐步走。 

  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实现企业党组织全覆盖。先后成立水发集团党委、文旅集团党委、龙腾公司党委、汇金集团党委、铁建公司党支部等11个基层党组织,切实优化党组织设置,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同时,34个未按期换届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二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了企业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评范围,并加大考核权重,确保企业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管理的新机制。强化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将党支部抓党员教育管理的情况,纳入对支部书记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全年发展党员40名,查找失联党员428名。四是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完善“12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具有红土特色的国企党建品牌。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中开展“强班子、强基层、强队伍”和“创先进、创特色、创品牌”为主要内容的“三强三创”活动,着力打造“一集团一特色、一企业一亮点”。 

  4.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心谈话、函询问责等制度。强化任前把关,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制定下发《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重要事项报告、任前备案审查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室,制定下发《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着眼国企领导班子建设整体要求,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提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建议,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 

  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纠正“四风”工作,不留盲区;深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潜规则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企业公款存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用人制度、档案管理持续开展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组织开展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组织开展市国资系统公款存储“潜规则”排查和企业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与民争利专项整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刻吸取近年来国资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的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腐败案件,2016年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件,其中党纪立案9件9人,移交市纪委立案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了14起1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龙岩2号文件精神案件。 

  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企业资产质量不高,资产结构不尽合理。企业资产总量偏小(资产总额960.32亿元),资产结构不合理,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企业所占资产比例偏大,净资产、优质资产、经营性资产偏少(如截止2016年12月,交发集团资产总量达162.6亿元,经营性资产仅占30%;城发集团资产总量达241.8亿元,经营性资产仅占16.1%),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总体较差。二是企业基础比较薄弱,盈利能力总体不强。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实施的项目仍以政府性项目为主,市场化项目少,盈利性项目储备不足,企业主营收入中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代建性营业收入比重偏大,投资回报率偏低,企业盈利能力总体较弱,债务负担总体较重,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三是企业主业不够突出,业务板块“多而不精”。目前,市属企业涉及近20个行业和板块,但优质企业、龙头企业不多,存在业务板块多而不精、不强以及业务重叠、系统内部同业同类互相无序竞争等现象(如房地产业务、贸易业务、物业管理业务等)。四是企业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一些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一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善,风险管控不到位,个别控股企业已出现严重风险;一些投资项目效益不理想,甚至造成了国有资产损失。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业意识不强、履职监督不力;个别企业发生了严重腐败案件等。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市国资国企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力打造创新型工贸旅游强市,认真贯彻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兴市”“人才强市”三大战略,深入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整合聚焦主业,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把市属国有企业打造成为开发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筹融资的重要渠道,成为产业对接的重要平台,成为人才集聚的重要载体,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龙岩作出新贡献。今年,市属国有企业总的目标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8%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1.进一步推进分类改革商业类企业通过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与市场深度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积极探索集团公司层面股份制改革,推动有条件的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公益类企业可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根据业务特点推进下属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具备条件的也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形成混合所有制结构。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2.进一步推进整合发展。深化国有企业内部资源整合,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把“瘦身健体”摆上重要位置。以企业主业和发展战略为指引,以专业化、规模化、效益最大化为方向,按照优化布局、突出主业、稳定过渡的原则,推进产业相关、业务相近、资源相同的市属国有企业再分类、再重组,实现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形成定位清晰、功能明确、主业突出、分工合理、管理顺畅的国有企业集团化发展新格局。对集团公司内部同质同类子企业进行整合,减少子企业层级和数量,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的集中,加快剥离不属于企业主业的低效、无效资产;积极探索在房地产、物业、贸易等方面进行整合发展对集团之间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所属二、三级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打造一批主业突出、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同时,强化集团管控力,加快推进资金财务、大宗物资采购等统筹集中管理。大力压缩管理层级,有序清理三级以下企业,提高管理和运作效率,原则上三级及以下企业不应具有对外投资功能。 

  3.进一步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上市作为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形式,鼓励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双向投资,推进适宜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因企施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对新设立(组建)的国有企业,要按照其战略定位、发展目标、资产功能、产业特征以及类别属性同步谋划发展混合所有制,其中,商业一类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股权多元化。继续推进与省属企业项目对接合作、与永定区项目对接合作,特别是要跟踪、落实已签约的项目。加快推进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改制上市;扎实做好龙洲股份的并购重组工作;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进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发展潜力的市属企业改制上市,促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 

  (二)全面推进企业提质增效 

  1.强化项目攻坚。 

  一是盯紧目标。紧紧围绕主导产业上项目,围绕重点项目融资金,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由市属国有企业实施的23个“重中之重”项目(2个产业项目、3个基础项目、12个城建项目、6个生态环保项目),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有序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同时,盯紧企业其他项目的实施,推动储备项目及早生成、前期项目尽快落地、在建项目加快进度、投产项目达产达效。 

  二是突出重点。工发集团扎实抓好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项目等“重中之重”产业项目以及中晶科技图形化蓝宝石衬底(简称PSS)项目交发集团重点推进中心城市至永定土楼快速通道等“重中之重”基础项目,同时,加快推进厦蓉线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高速公路(龙岩段)改扩建、海西高速公路网古武线永定至上杭段(PPP项目)等高速公路以及武平县境内文溪至半岭段公路工程、国省干线横八线连城县莒溪(詹坑村)至朋口(王城村)段公路工程等普通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城发集团重点推进龙岩大道高架桥、龙岩大道北段四期、北部片区重要路网建设、龙腾南路二期、罗龙路改移、华莲西路一期、金鸡路等中心城市路网建设工程以及中心城市畅通工程工程包、中心城市公园建设工程包、中心城市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工程包等“重中之重”城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委党校搬迁、龙岩技学院第二校区等重点基础项目建设;水发集团重点推进龙岩万安溪引水工程等“重中之重”基础项目和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中心城区污水收集支管改造工程(一期)、龙岩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餐厨垃(含粪便)处理厂)等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龙岩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含龙岩市中心城区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龙岩市中心城区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文旅集团重点推进文创与旅游商品工程包、松毛岭战役旧址游客服务中心、梅花山步云索道项目、古田步云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提升工程一期等项目建设。汇金集团重点推进龙津湖片区开发项目建设。 

  2.强化创新驱动。把科技创新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重点考核企业科技投入水平和科技创新成果,进一步提高市属企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企业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各类创新。    发挥人才集团作用,深入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大力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鼓励、支持企业紧紧依靠人才,用好用活人才,让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着力发展企业党建工作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物、生产管理能手、科技创新带头人、财会金融专家、市场营销专家、高技能人才等骨干人才队伍,做大人才基数,改善人才结构。 

  3.强化降本增效。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创新成本费用管控方式和机制,增加刚性支出弹性,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加强采购、人工、资金等成本控制,确保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牢固树立市场意识,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加强对经济周期性、规律性研究和市场形势、行业趋势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上下游产品市场变化,根据形势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抓住市场出现的需求回暖、价格回升短暂机遇加大产销力度,开拓市场,努力增加市场份额。加强资金管理,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做好资金筹划,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资金流,严控对外担保,严控借贷规模和资产负债率优化贷款结构融资环境加快产成品去库存,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加快资金回笼。 

  (三)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1.推动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坚持事前规范、事中监控、事后问责的原则,推进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准确把握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落实出资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责任。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强事后评价工作,实现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市国资系统经济分析会制度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注重管好公司章程,“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公司治理体现国有资产出资人意志;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指引,建立多元投资企业股权代表管理和报告制度,实现从管理决策行为向督促决策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转变。优化股权比例,原则上有限公司国有股比大于51%、股份公司上市后股比大于34%。 

  2.探索建立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以带动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为主要目标,探索开展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通过投资融资、资源整合、发展产业,促进优化资本结构,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链条,建立产业集群。以加强国有资本流动性、提升国有资本效率和回报为目标,探索开展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实现保值增值。 

     3.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巩固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工作成果,稳步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除法律规定和特别授权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再出资办企业。制订规则一致的全市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全面实现监管工作体系的统一化、专业化、规范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力争2018年全面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权限。制定完善董事会和一级企业外派监事会的管理和考核相关制度,出台《推进市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所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调整充实市管企业董事会成员;建立健全二级及以下企业内设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外派制度。实现市属一级企业外派监事会全覆盖,提高专职监事比例,二级及以下企业内设监事会主席全部实现外派;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全覆盖。 

  2.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建立起与其管理权限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龙岩市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龙岩市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对董事会、内设监事会经营班子形成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评价,并与薪酬奖惩挂钩。探索实行工资总额与企业规模、效益、行业水平等因素相联系制度。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逐步扩大国有企业新增经理层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通过市场化优胜劣汰和职业化管理,形成经营管理者市场化的进退机制。开展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监督检查。 

  3.规范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实行与企业分类改革相衔接的薪酬分配方式,建立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以经营业绩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奖惩与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坚持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企业薪酬监管机制体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研究制定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尤其是商业一类企业、股权多元化商业二类企业的内部分配自主权,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合同契约化管理,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奖惩分明、收入能增能减。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有效制衡,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严控企业经营风险。落实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主体。着力防范决策、财务、市场、运营、法律、道德等风险,完善企业内部各类监督协调机制,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切实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制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审计通报制度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督实效。组织开展好企业应收账款清理清收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积极探索试点总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企业法务部门在经营决策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大力提升企业合法合规管理能力。 

  2.健全制度,完善出资人监督。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派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试点工作,强化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加强出资人外派监事会工作,强化当期和事中监督,注重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积极争取设立6个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其中:3个外派监事会分别配备1名副处级稽查专员;3个外派监事会分别配备1名正科级监事会主席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严格执行《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加强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将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以及非主业、非控股、外投资项目作为监督重点。落实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强化专业检查,加强对执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监督。开展监事会检查、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强化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查,促进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3.整合资源,协同外部监督力量。大力支持审计、纪检监察和巡察等监督机构开展工作。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公共审计、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外部监督协同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与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力量,注重结果运用,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类监督合作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外部监督体系。 

  4.刚性约束,健全监督问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依法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职、渎职的追责和倒查制度。继续督促、指导工发集团做好德晖实业事件的处置工作。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1.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将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加快制定出台《市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指导督促企业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写入公司章程,做到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 

  2.落实国企党建工作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打造一支政治强、懂专业、善经营、敢担当、作风正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为推动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3.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创新基层党建的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找准党建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结合点,推动企业党建与日常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切实把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把党建工作资源转化为企业的发展资源。进一步深化拓展“123”党建工作机制,赋予“123”党建工作机制新内涵,着力打造具有闽西红土特色的国企党建品牌。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中开展“强班子、强基层、强队伍”和“创先进、创特色、创品牌”为主要内容的“三强三创”活动,按照“一集团一特色、一企业一亮点”的要求,推动企业党建工作亮点、先进典型培育和打造,着力形成一批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叫得响、受欢迎、有实效的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4.强化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强化党建工作考核,推动企业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并强化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把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任、培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强化“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各级党委(党总支、支部)班子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要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和问责。各企业纪委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直接分管其他业务。要突出工作重点,将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化,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责必问。 

  2.健全完善制度。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扎紧制度笼子,针对监管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继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等制度;研究制定市国资委关于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实施办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3.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全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纠正“四风”工作,不留盲区,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抓出长效。紧盯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集中检查,推进纠正“四风”工作向二、三级企业延伸。加大问责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国企党员干部“三种不良行为”和部门行业“潜规则”、公款存储利益输送潜规则问题。继续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开展好家风建设活动,深入治理庸懒散拖浮现象,巩固和扩大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及时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不冷不热、不急不、不不痒”的现象。继续开展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巡查。 

  4.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关联交易、内幕交易、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违反企业“三重一大”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违规设立“小金库”和私分国有资产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案件等,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形成持续威慑要惩前毖后,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充分发挥查处腐败案件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全力打造廉洁国企、阳光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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