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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国资委  日期:2018-01-25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2017年10月30日,市委巡察三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10月31日,市国资委党委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三组的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市国资委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成员由办公室、综合法规科、政治部、监事会工作与审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与相关科室沟通,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定期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切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市国资委党委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期限,切实将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到位,并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了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巡察整改期间,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亲自研究整改措施,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科室齐心协力抓好各项问题具体整改,切实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市国资委党委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7次党委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难点重点问题及时跟进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及时督促落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始终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亲自抓督促,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针对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找准了问题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不强。 

  一是党委政治站位不高,破解国企改革难题能力不强。 

  1关于“国企改革缺乏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①2017年6月,市国资委研究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②2017年11月,市国资委制定下发了《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对国企改革42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③2017年以来先后起草(制定)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15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的制度性文件,切实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 

  2关于“国资监管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①2017年9月28日,市国资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资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②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市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积极推动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③组织开展了监管事项梳理工作,对照省国资委监管责任清单,根据市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研究制定国资监管权责清单。 

  3关于“推动国有资本证券化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①2017年11月,市国资委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资本运作的若干意见》,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审定;②加快推进龙岩高岭土公司股改上市工作。③积极挖掘和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重点扶持海峡客家旅游公司、水发环境公司等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4关于“国有资产股权多元化改革起步不稳,混合所有制企业后续管理粗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落实《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于适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城发集团、交发集团与省建工集团所属建工环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成森集团等民营企业合资成立了福建省建豪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建设龙岩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已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积极稳步推进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11月28日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龙腾国资公司正在有序推进;水发集团、人才发展集团和江苏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组建了龙岩水发赛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共建“智慧水务项目”,该公司于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②进一步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积极督促所监管企业通过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资金和财务监管、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建立股权代表职责管理制度等方式强化管控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党委战斗力、执行力和担当意识不强。 

  1关于“班子专业配备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党委已于2017年11月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 

  2关于“2016年省、市严禁国有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后,未及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部分监管企业仍违规经营”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国资委已于2017年5月组织开展了企业大额贸易业务专项检查;2017年9月再次组织开展贸易活动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清理排查,目前市属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业务已全部停止 

  3)关于“项目投资监管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①2017年6月,市国资委牵头研究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审批(核准)职责,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②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龙岩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要求,认真做好企业项目投资审核把关工作;③2017年11月牵头起草并报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制度,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 

  2.党的政治规矩、政治意识淡化。 

  一是关于“党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兴市”战略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6月,牵头研究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实施“产业兴市”战略,紧紧围绕我市“365”产业和转型升级要求,推动国有资本向我市主导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扩大市属国有企业在有色金属、机械制造、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养生养老及非金属矿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优势,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中的支撑保障作用;②合理确定各企业的主业,加快做大企业主业,严格控制企业非主业项目投资。按照主业规模必须居全市行业前列,辅业必须与主业紧密度高、关联性强、回报率高、市场前景好的要求,市属国有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 个,辅业原则上不超过2 个。其中,工发集团以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投资、矿业、机械为主业;交发集团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物流为主业;城发集团以城建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水发集团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水电开发、水务与环境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为主业;文旅集团以文化创意、旅游产业、文化传媒与广告策划为主业;汇金集团以金融类投资与服务、财务性股权投资、资产经营管理为主业;土发集团以房地产开发及工程施工、土地收储管理、安置房建设为主业;其他市属国有企业立足各自实际,科学合理研究确定各自主业;③着力打造龙头企业。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把文旅集团打造成为海峡西岸文化旅游行业龙头企业;巩固和壮大龙岩高岭土公司在全国标准化陶瓷原料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尽快通过股改上市进入资本市场成为全国非金属矿行业的领军企业;充分利用交建集团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着力打造全市乃至全省交通建设骨干企业;扶持城发集团、土发集团的房地产企业做强做大做精,争创优质品牌;鼓励和支持龙洲股份拓展交通运输产业链,加快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打造成为全国道路运输产业领军企业;④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将技术创新情况纳入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探索建立市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⑤加大力度推进企业整合重组产业相关、业务相近、资源相同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再分类、再重组,实现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对集团公司内部同质同类子企业进行整合,减少子企业层级和数量,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的集中;对集团之间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所属二、三级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打造一批主业突出、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20174月,对铁建开发公司、铁建置业公司、火车站北站房综合枢纽建设开发公司等企业进行整合,组建了龙岩铁路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研究起草了《市属国有房地产企业重组整合建议方案(送审稿)》,并上报市政府审定;20175月,汇金集团对贸易、商业资产管理、公共交易服务、投资及金融服务业务进行整合,优化集团业务结构,促进企业专业化发展;文旅集团将所属6家二级子公司整合重组为红原培训公司全资子公司,着力将所属红原培训公司打造成为红色培训板块龙头企业;水发集团积极整合集团内部相同业务类型子公司,注销所属龙岩永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是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党委在12月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反省,并要求严格执行《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议事规则》,单笔1万元以上的公款经费支出必须经党委会议研究讨论。 

  三是关于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如委机关长期借用监管企业车辆的问题没有及时清理,直至2015年11月才清退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于2015年11月清退向监管企业借用的车辆;②市国资委党委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反省。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对国企党建工作领导不力,国企党的建设基础薄弱。 

  一是党委贯彻落实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 

  1关于“对党建是国企的‘根’和‘魂’认识有差距,推动监管企业党组织政治领导发挥核心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党建是国企的“根”和“魂”的认识,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②选优配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从组织上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13家市属国有企业(一级已全部实现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问题;③已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建未建”问题,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已全部成立了党组织,2017年以来新成立了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机关党支部、龙岩市稀土开发公司党支部等16个党组织 

  2)关于“推动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已于2017年9月批复12家市属国有企业(一级)公司章程,12家市属国有企业(一级)公司均已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工作,全部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未实施公司制改革的福建九州龙岩高岭土公司也已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3)关于“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时,提高党建工作所占权重,从原来的8.3%提升到15%左右 

  二是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弱化、边缘化问题突出。 

  1关于“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四同步’不够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市委《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设立党委的企业一般应设立专职副书记、配备专门党务工作机构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其它企业应指定抓党建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党务工作岗位和兼职人员”要求,目前,13家市属国有企业(一级)均已设立了党群工作部,配备了党组织负责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市国资委直接管理的7家一级企业党组织已全部配备专职副书记。 

  2)关于“基层党务力量不足,履职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①13家市属国有企业(一级)均已严格按照“四同步”要求设立了党群工作部,配备了党组织负责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市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企业(一级)党组织均配备了专职副书记,2017年以来新设立企业党群工作部6个,新配备专(职党务干部23名②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制度,每年举办1-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2017年12月20—22日,市国资委党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了全市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一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2017年12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②2017年12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规定》,建立了支部组织生活通报制度;③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抓好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周五下午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开展集中学习;严肃学习纪律,做好会议签到工作;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定期检查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定期开展讨论交流,提高学习效果,2017年12月15日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三主题学习讨论;丰富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1月17日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市委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11月30日、12月22日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观看《公仆之路》、廖俊波等学习教育视频,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向先进典型看齐、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识。 

  二是关于“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时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和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均在12月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反省;②认真督促指导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要求在会前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具体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具体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③按照市委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安排部署,于2018年1月召开市国资委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①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12月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反省;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要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并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同时,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每周五下午的机关支部集中学习中为全体党员导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四是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机关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廖俊波、涂太阳等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教育全体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先后于2017年11月30日和12月22日组织机关党员收看了《公仆之路》《廖俊波》等先进性学习教育微电影,并要求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交流;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一线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治理“为官不为”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工作实效切实防止和纠正衙门习气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议事规则》,落实每半年研究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议事规则。2017年12月19日召开党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五抓五看”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年初与监管企业党组织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定期开展与所监管企业“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并做好记录,2017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47人次。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管好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个人事项重大报告制度③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分管范围和挂钩联系企业同步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 

  二是关于“对监管企业廉洁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各监管企业廉洁风险管控,督促指导监管企业编制廉洁风险管理目录,列出岗位权力行使的界限和责任、廉洁风险点、廉洁风险等级等,对廉洁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岗位等级。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针对一些群众举报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函询20人次,给予诫勉谈话14人,给予开除党籍并降级为一般员工1人,开除公职1人,岗位调整1人;建立市国资系统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企业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审核相关工作。 

  三是关于“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党纪党规教育。2017年9月20日,邀请市纪委杨丹同志为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市属国有企业(一级)领导班子、党群部、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及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讲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实务》;②加强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7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市国资系统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市纪委下发的有关不良习气典型问题的通报。2017年12月14日,召开市国资系统“3·06”案件通报会暨国有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专题讲座,通报了工发集团林承标等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并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范伟红教授作专题授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关于“没有启动‘一案双查’”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自行或配合市纪委对城发集团蒋继耀严重违纪案件、龙岩高岭土公司沈新华、马超煌、王剑英、孔凡炯等4人严重违纪案件相关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一案双查”;②针对违纪违法人员追究绩效或扣减相应薪酬执行标准不一问题,于2017年12月牵头起草并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扣减薪酬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扣减薪酬标准;已研究起草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扣减薪酬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2018年起执行。 

  二是关于“对监管企业纪委工作指导不够,未形成合力”。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量纪工作。2017年10月27日制定下发了《中共龙岩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转发中共龙岩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量纪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要求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尺度统一、宽严相济、平衡恰当原则,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量纪考量上,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的运用上,及时与派驻纪检组沟通,确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客观公正、量纪适当;②突破企业零办案2017年8月25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并积极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纪委加强自办案件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自办案件零突破。其中,工发集团纪委立案3件3人(已处分1人,党内警告),交发集团纪委立案2件2人(已处分2人,均党内警告),城发集团纪委立案6件6人(已处分1人,留党察看),汇金集团纪委立案2件2人(已处分1人,开除党籍),同时,继续要求企业加大办案件的数量,并确保办案质量③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于20171017日-19日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前往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开展业务交流和学习1129日-121日在清风苑开办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学习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水平;④加强队伍建设,配配齐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全覆盖派驻改革,以工发集团为试点单位,逐步向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开,市国资委党委已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了工发集团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改革方案;⑤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案件全过程。 

  三是关于“廉洁自律专项巡查不全面、不深入,震慑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①从2014年开始,对城发集团、交发集团和工发集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行巡查并取得成效。经巡查,发现并查处了城发集团游利祥、蒋继耀严重违纪案件、工发集团龙岩高岭土公司沈新华、马超煌、王剑英、孔凡炯等违法违纪案件并发现工发集团原总经理林承标违法违纪线索,积极协同市纪委查处工发集团林标、熊洪光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近期正在对交发集团龙物贸易公司违规经营问题进行相关查处工作;②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国有企业廉洁自律巡查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市委巡察组对市管企业的巡察;二是督促指导市管企业纪委对其所属企业开展廉洁自律巡查;三是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将重点对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一级企业开展廉洁自律巡查;③着力发现问题,严把纪律标尺,进行全面深入巡查。通过整合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等方面的监督合力,抽调法律金融、审计、经贸等专业人才组建巡查组,综合运用民主测评、调查问卷、个别谈话、调阅资料、明察暗访、受理来信来访等方法,全面深入巡查市属企业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四风”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纪律、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两个责任”落实,重点检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2号文件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项目审批权、资金调配权等关键岗位人员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情况,着力发现国有企业在工程项目承包、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以及商业交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④注重结果运用,形成有效震慑。对巡查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强化巡查问题整改落实,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求巡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个性问题一案一策,对共性问题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同时,注重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发现线索,严肃查办。 

  3.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不够到位。 

  一是关于“国资委机关仍存在送收礼金等不良习气”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于2017年12月前退还以工会名义给工作调动人员发放的慰问礼金和超范围发放的体育赛事活动服装费用。 

  二是关于“推动监管企业落实市委2号文件存在‘虎头蛇尾’”。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教育。市国资委党委先后于2017年8月18日9月20日召开了市委2号文件精神宣讲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实务》为专题的“红土清风 廉洁国企”学习讲堂,分别邀请了市纪委书记张金滨市纪委党风室副主任杨丹集中宣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②坚持常抓不懈,把违反市委2号文件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用铁的纪律整治违规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公务接待超标、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等顶风违纪行为,重点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问题,创新方式,对党员干部敲警钟、提要求,同时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③持续做好专项整治,进一步抓好企业公款存储谋私逐利问题的监督整改,进一步巩固纪检监察干部股票清理专项行动成果,深化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三种不良行为”、部门行业“潜规则”排查和领导干部持家不严问题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编制廉洁风险及等级目录,建立台账,形成廉洁风险信息数据库;同时,积极督促企业建立并推行建筑材料、设备、采购、施工队伍品牌目录库制度,公开比选方式、评分标准,加大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防廉洁风险。加强对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2017年12月25日会同市人社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招聘制度,坚决杜绝请托说情。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工作松弛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上香烟水果”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市纪委关于规范执纪审查量纪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2017年12月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相关责任人员已于2017年11月清退2013年期间用公款购买零星香烟和水果费用 

  2.关于公车管理混乱。 

  一是关于“长期违规借用监管企业车辆,增加企业负担”问题。 

  整改情况:2015年11月全部清退借用企业车辆;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二是关于“违规更换公务用车”问题。 

  整改情况:2015年12月退还企业车辆;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三是关于“公车私用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四是关于“私车公养问题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驾驶员违纪案件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工发集团、文旅集团等相关企业处理。 

  3.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 

  一是关于“工会经费收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工会经费,并制定了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②市国资委机关工会已于2017年8月要求工会会员按标准补缴2013年以来会员费,此后工会会员严格按照规定每月足额缴交会员费。 

  二是关于“超范围发放各类慰问金”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于2017年12月前退还以工会名义发放干部退休、调离慰问金和以比赛活动的名义超范围发放的比赛服装费用。 

  4.关于“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责令相关人员退还相关费用涉及市管干部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处理 

  5.关于“文山会海问题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文风会风。改进会议方式,严控会议规模,以精简务实高效为原则,提倡开小会、短会、现场会、专题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刊物,市国资委2018年起发文数量减少20%以上;严格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程序,确保文字精炼、体例规范、内容准确、层次分明。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机关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 

  一是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1关于“即调即提”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7月以后均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选任程序研究选任干部。 

  2)关于“违规提任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提任干部问题,已于2017年11月撤销原任职文件;②市国资委党委主要领导已约谈相关人员,并对时任政治部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③市国资委党委已于2017年11月向市委组织部作书面检查。 

  3)关于“执行民主推荐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2016年7月以后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程序。 

  4)关于“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相关部门意见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按照规范要求制定干部考察征求意见表》,内容包含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审计、统计、精神文明等相关部门意见开展干部考察时均严格按照要求逐一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是2016年7月前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 

  1关于“未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文书材料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7月以后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均事先制定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整理考察文书材料,考察材料内容均体现民主推荐情况,考察完成后形成综合汇报材料向市国资委党委汇报,考察材料由考察组成员签字后及时归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 

  2)关于“参加考察谈话人数偏少”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7月以后已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谈话人数均不少于15人。 

  三是关于“长期借用人员,给监管企业造成一定负担”问题。 

  整改情况:①市国资委已于2017年12月前清退相关借用人员;②已于2017年11月30日制定下发了《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市国资系统交流挂职、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交流挂职借用人员跟班学习人员的管理。 

  2.对监管企业的干部人事工作指导、监管不到位。 

  一是尚未制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选任工作不规范。 

  1关于“岗位交流和任期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于2017年12月28日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龙岩市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②已研究起草《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龙岩市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于2017年11月上报市委组织部;③2017年11月,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调研,并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配齐配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请示》,提出了建议意见。 

  2)关于“部分一级企业领导干部提任,未执行民主推荐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研究起草《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并于2017年11月上报市委组织部② 2017年12月20—22日组织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 

  3)关于“职务任免不规范,有任无免”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17年12月发文免去相关人员时任职务,对相关人员职务任免不规范问题予以纠正。 

  二是对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监管不到位。 

  1关于“招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2017年12月20日—22日对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②已于2017年12月25日会同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③将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列入今后监事会集中检查内容,并在2017年11月开展的监事会集中检查对企业员工招聘工作开展检查,严格监督企业员工招聘行为。 

  2)关于“入口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于2017年12月25日会同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等管理;②严格督促工发集团、交发集团做好员工招聘问题整改工作;③ 2017年12月20日—22日组织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 

  3.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一是关于“机关干部档案材料未及时归档”问题。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机关干部档案中缺失的材料已补充完整,并移交市人社局干部档案室。 

  二是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2016年10月以前,市属国有企业员工人事档案‘无人管’‘ 无人问’,绝大部分员工入职时未审核人事档案”问题。 

  整改情况:①2016年10月成立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室,专门配备了2名专职档案管理员,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②市国资委在2016年和2017年先后制定出台《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事档案集中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有关人事档案管理的文件,切实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建设③2016年10以后严格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对未审核人事档案新入职员工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2)关于“2016年10月建立干部档案管理室后,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各市属国有企业完成干部档案调入移交工作,共收集人事档案2420份;②严格落实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常态化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关于“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②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已严格按照“凡提必审”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范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4.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反省,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六)其他方面 

  1.关于“截留挪用监管企业员工雅安地震捐款”问题。 

  整改情况:①市国资委党委已就2013年期间雅安地震捐款处置情况向市委巡察三组作出了书面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②市国资委党委在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反省,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④涉及市管干部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处理 

  2.国资监管仍然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一是监管越位。 

  1关于“国资委承担了诸如综治维稳、环境保护等多项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无法专司国有资产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市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推动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 

  2)关于“国资委未能完全理顺加强国资监管和落实企业自主权的关系,“放”“管”结合不到位。如国资委对一级企业中层干部和二级企业领导班子的人事管理,由原来的人事备案职责放大至人事审批权”问题。 

  整改情况对企业报送的市属一级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所属二、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前备案材料严格把关,并及时按《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重要事项报告、任前备案审查若干规定》要求进行备案。 

  二是监管缺位,监督质效不佳。 

  1关于“监事会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监事工作力量。2017年11月牵头起草并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通过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政府购买服务、从市属企业遴选等方式增加监事会工作人员,并逐步提高专职监事比例;根据市编委批复文件,2017年5月先行成立了3个外派监事会并配备了3名正科级外派监事会主席和5名专职监事;②市编办已于2017年4月向省编办上报《关于请求增加龙岩市国资委副处级领导职数的请示》,争取省编办研究批复设立3个副处级外派监事会稽查专员;③科学组织好监事会检查,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的独立性、时效性。 

  2)关于“未实行清单式监督,检查存在片面性”问题。 

  整改情况:①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监事会监管改革要求2017年12月21日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龙岩市国资委监事会监督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制定监事会监督事项清单,实行清单式监督检查,促进监事会监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②完善监事会履职报告制度,建立监事会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③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监督能力和水平201712月12日—15日组织8名企业专职监事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业务培训;④加强当期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经济运行效益、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履职情况深入监督201711月对10家市属国有企业(一级)开展监事会集中检查;注重检查效果运用,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督促20173月,开展了企业纪检巡查监事会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督查行动,确保整改到位。 

  3)关于“跟踪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继续加强对龙物贸易公司贸易风险问题有关报案、争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民事诉讼、诉讼保全、债权清收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力督促交发集团、龙物贸易公司担负起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加紧债权催收,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清收工作取得突破。重点是加大力度收集立案相关证据材料,争取公安部门尽快立案调查;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③吸取教训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发送提醒函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持续跟进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关于“监管错位,对重大项目投资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企业项目审核把关,对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分类监管,切实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和决策程序,完善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控制企业对外投资,企业对外投资原则上报市政府审批。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机制,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简化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②2017年11月牵头起草并报市政府审定下发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年12月18日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劳务费执行标准(暂行通知》建立了企业投资项目专家评审机制,提高企业项目投资科学水平,规范项目备案和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对企业薪酬监管不到位。 

  1关于“工资总额管理粗放”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17年11月3日责成城发集团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并制定下发了《关于核减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工资总额的通知》;②2017年11月组织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专项检查,对发现滥发奖金补贴、扩大发放过节费等问题依法依规处理;12月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事项的情况汇报》呈阅件,并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③2017年12月21日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薪酬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内部及权属企业的薪酬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约束机制。 

  2)关于“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间的薪酬未实行差异化管理,存在‘吃大锅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20171010日修订出台了《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②参照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做法,实行与企业分类改革相衔接的薪酬分配方式,建立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③进一步细化评议指标考评细则,提高考评科学、公平性④2017年12月21日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薪酬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薪酬管理,改进完善薪酬调控管理办法,落实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鼓励企业结合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和个人贡献等因素,试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差异化管理,合力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向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6条,主要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目前7名人员已被严肃处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组织处理4人(其中警示谈话1人,工资职级降级1人,提醒谈话2人)。 

  四、巩固提升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市国资委党委充分认识到,尽管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和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市国资委党委将坚持不懈抓整改、抓巩固、抓拓展,充分运用此次巡察成果,推进市国资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巡察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市国资委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到位、紧抓不放、进行到底。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抓紧推进或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举措、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督促,做到边做边改,善始善终。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提炼整改工作经验,并转化为长效制度、机制。 

  (二)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从严治党。要以此次巡察和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责、主业、主体意识,切实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四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要进一步加强对国企党建的领导,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抓好国企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监督管理。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坚持把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从市国资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企业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激发和释放国有企业活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7-2302612;邮政信箱: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11楼(北面);邮编:364000;电子邮箱:lygzw2108056@163.com 

    

    

                                                                                 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8年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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